一、技术要求
一、项目背景
1.受试物名称:EGO154
2.剂型:肠溶软胶囊
3.用法用量:600mg/d,疗程为1周。
4.功能主治:止咳化痰。
★二、试验项目要求
需按照以下试验项目清单,全面、规范完成所有试验内容,严格遵守对应试验要求(GLP/Non-GLP),试验过程需符合《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及相关行业标准,确保试验数据可追溯、试验报告规范完整。
1.药效实验
(1)具体试验项目:镇咳实验(对氨水致小鼠咳嗽模型的影响)
试验要求:Non-GLP,需通过该试验验证受试物的镇咳功效,试验设计符合相关技术指导原则。
(2)具体试验项目:祛痰实验(对小鼠支气管酚红排泌量的影响)
试验要求:Non-GLP,需通过该试验验证受试物的祛痰功效,试验设计符合相关技术指导原则。
2.给药制剂分析
(1)具体试验项目:给药制剂分析
试验要求:GLP,需对受试物给药制剂进行质量分析,确保制剂符合试验要求,数据真实可靠。
3.一般毒理
(1)具体试验项目:对大鼠单次灌胃给药毒性试验
试验要求:GLP,观察受试物对大鼠单次灌胃给药后的毒性反应,记录相关毒性指标。
(2)具体试验项目:对大鼠重复灌胃给药4周毒性试验(伴随毒代)
试验要求:GLP,开展大鼠重复灌胃给药4周毒性试验,同步进行毒代动力学检测,分析受试物在体内的代谢情况及长期毒性反应。
(3)具体试验项目:对Beagle犬单次经口给药毒性试验
试验要求:GLP,观察受试物对Beagle犬单次经口给药后的毒性反应,记录相关毒性指标。
(4)具体试验项目:对Beagle犬重复经口给药4周毒性试验(伴随毒代)
试验要求:GLP,开展Beagle犬重复经口给药4周毒性试验,同步进行毒代动力学检测,分析受试物在体内的代谢情况及长期毒性反应。
4.安全药理
(1)具体试验项目:大鼠FOB(功能观察组合试验)
试验要求:GLP,通过该试验观察受试物对大鼠神经系统等相关功能的影响。
(2)具体试验项目:对清醒Beagle犬呼吸及心血管系统影响试验
试验要求:GLP,观察受试物对清醒Beagle犬呼吸及心血管系统的影响,记录相关功能指标。
5.生殖毒性
(1)具体试验项目:对大鼠生育力及早期发育毒性试验(I段)
试验要求:GLP,评估受试物对大鼠生育力及早期胚胎发育的影响,符合生殖毒性试验相关规范。
★三、其他服务要求
1.药效实验,允许供应商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实验室完成,但供应商需对第三方实验室的试验资质、试验过程及试验结果承担全部责任。委托第三方实验室的,第三方须为中小微企业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第三方实验室名称、资质证明、合作协议(若有),第三方实验室需具备开展对应Non-GLP试验的专业能力,试验过程需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试验结果需经供应商审核确认后提交给采购人。
2.供应商需按照相关规范制定详细的试验方案,试验方案需经采购人书面确认后,方可开展试验工作;试验过程中若需调整试验方案,需提前书面报备采购人,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调整。
3.试验过程中,供应商需定期向采购人汇报试验进展情况,及时反馈试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配合采购人的监督检查工作。
4.试验完成后,供应商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完整、规范的试验报告(含原始数据、分析报告等相关资料),确保试验报告符合GLP及相关行业标准,数据真实、准确、可追溯。供应商需对本项目所有试验数据、受试物信息及采购人相关信息承担保密责任,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若发生信息泄露,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
二、商务要求
1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 ★付款方式及条件:合同签订后一周内支付50%,完成全部试验研究并向采购人提交试验报告电子版后支付45%,项目提交申报IND获得临床默示许可后支付5%。
4 ★验收标准及方法:
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
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
验收报告: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5 ★热线支持:7*24小时
★现场支持:( 0.5 )小时内响应;(1)小时内到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