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融媒体中心宜宾广播电视台与四川广播电视台宜宾站合作项目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宜宾市融媒体中心
项目名称:宜宾广播电视台与四川广播电视台宜宾站合作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宜宾广播电视台与四川广播电视台宜宾站合作项目、 1项、 预算金额 1,200,000.00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平台权威性不可替代。 四川广播电视台作为省直文化事业单位,由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领导。 是四川重要的主流舆论阵地,是省委、省政府第一信息发布平台和最大的外宣平台。四川广播电视台是四川省唯一的省级电视平台,所涵盖的内容和涉及范围具有不可替代性和唯一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的规定。借助其宣传资源,有助于为宜宾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强对外宣传报道,持续提升宜宾的知名度与美誉度。 2.采购需求具有唯一指向性。本项目采购内容要求在四川广播电视台大屏平台、《四川观察》APP新媒体平台、熊猫观察海外矩阵平台对宜宾进行全方位、系列化专题推送。上述平台及渠道均由四川广播电视台独家运营,其他供应商无法提供相应服务。 3.服务提供主体的唯一性。四川广播电视台宜宾站作为其直属分支机构,四川广播电视台宜宾站作为四川广播电视台在宜宾的唯一派驻机构,拥有不可替代的独家优势。该站掌握四川卫视、四川观察等全省覆盖最广、影响力最大的主流媒体矩阵资源,能够为宜宾提供权威、安全且无法复制的省级外宣通道,这种平台独占性是任何社会机构都无法替代的。同时,作为长期扎根宜宾的官方媒体团队,采编人员对宜宾市情、发展战略和中心工作理解深刻,能够确保时政报道、主题宣传与舆论引导的高水准和快响应,保持宣传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有效规避更换团队带来的品质波动与泄密风险。基于传播渠道的唯一性、属地服务的排他性以及新闻宣传工作的特殊政治要求,该项目符合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法定情形,因此选择四川广播电视台宜宾站是保障宣传效果最优、最可靠的选择。 拟定单一来源供应商:四川广播电视台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相关法规中关于“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具有唯一性,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四川广播电视台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世纪城路66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6月12日至2026年06月22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唐强
联系地址: 宜宾市叙州区南岸广场西路4号
联系电话: 13508181586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宁先生
联系地址: 宜宾市南岸西区瑶湾路300号
联系电话: 0831-8228012
六、附件
(已压缩)宜宾站单一来源(1).pdf
宜宾市融媒体中心
2026年0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