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NXHYS(ZC)-20255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中宁县职业技术学校工业机器人智能设备平台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5-12-25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一、提交投标文件(电子)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变更为:2026年01月23日9:00。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其他补充事项增加支持本国产品相关内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文件要求,对符合规定的给与20%的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三、在招标文件第六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中“六、评审标准中应考虑下列因素1.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中其他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增加支持本国产品相关内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文件要求,对符合规定的给与20%的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声明函》或有关证明文件符合要求的,该产品视为本国产品”。四、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组成设置中(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增加:4.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其他内容不作调整。
更正日期: 2026-01-05
三、其他补充事宜 1、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本项目的答疑文件。请各潜在投标投标单位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网站“澄清/变更公告”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2、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中宁县南街
联系方式:0955-50285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团结路(北)227号
联系方式:0951-8512773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赵芳
电话:0955-5028533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夏凯 郑玉琴
电话:0951-8512773
五、附件
采购文件 *: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2026-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