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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城县清河镇人民政府2025年方城县清河镇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项目-成交公告

2026-04-18    阅读量:29892    新闻来源:互联网     |  投稿
公告内容文档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方财磋商采购-2026-16
2、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方城县清河镇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4月02日
5、评审日期:2026年04月15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方财磋商采购-2026-16-1 河南弘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雍州路与郐城路交汇处美创国际科技产业园A-1-1 1,437,700.00 评审总得分:89.33分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三、评审专家名单
赵海波、王景、李富玲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规定,第一标段:16377.00元;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
收费金额:16,377.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方城分平台)》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上述中标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形式(谢绝口头、电话、传真、邮寄、电子邮件等形式)向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相应的书面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方城县清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河南省方城县清河镇清政路6号
联系人:陈志峰
联系方式:138497111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南阳中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杨集乡康达路建业森林半岛22号楼2单元703
联系人:张震
联系方式:190372727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志峰
联系方式:13849711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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