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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2026年度垃圾分类宣传(氛围营造)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26-04-25    阅读量:29892    新闻来源:互联网     |  投稿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名称:2026年度垃圾分类宣传(氛围营造)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2026年度垃圾分类宣传(氛围营造)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20000

单位: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2026年度垃圾分类宣传,温州市区全线出租车(约3800辆,随市区全域履约期间车辆增减浮动)彩屏广告视频时长15秒,每天72次,服务期限6个月。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12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一)根据温州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与浙江尊荣千想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所签订的“温州市区巡游出租车监管终端投建及配套服务项目”合同自2025年10月14日起至2030年10月13日止,由浙江尊荣千想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温州市区巡游出租车监管终端的投建及配套服务,并且该公司独家负责温州市区巡游出租车的广告运营。鉴于此,本项目不具备市场竞争性,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即浙江尊荣千想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处进行采购。
(二)专家论证意见:鉴于上述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中第(一)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的情形,专家组一致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浙江尊荣千想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浙江尊荣千想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南郊街道牛山北路13号东首二、三层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4月24日2026年05月06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 系 人:倪女士

联系电话:15825602605

传 真:/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惠民路858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温州市财政局

联 系 人:李老师、王老师

监管部门电话:0577-85501561,0577-85501562

传 真:/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家人员论证意见——2026年度垃圾分类宣传(氛围营造)(发布).pdf (225.9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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