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10000000260303185881-00325946
二、项目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南片3个法庭办公点和张江新大楼物业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备注 1 南片3个法庭办公点物业服务 上海硕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新区惠南镇拱极路2285号2层 89.12 4733783.00元 无 2 张江新大楼物业服务 上海公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上海市奉贤区金桥路1340号 88.27 3254802.00元 无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南片3个法庭办公点物业服务 南片3个法庭办公点物业服务 包1:本项目为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包括建筑物管理,设施设备管理,保安,保洁,收发服务,档案管理等内容;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承诺及相关标准履行物业服务职责,相关考核及考评合格,服务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3年,采取一次招标三年沿用、分三个年度分别签订合同的方式实施。本次合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期限一年。 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采购需求列明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所作的响应及承诺。 2 张江新大楼物业服务 张江新大楼物业服务 包2:本项目为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包括建筑物管理,设施设备管理,保安,保洁,会议服务,收发服务,档案管理等内容;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承诺及相关标准履行物业服务职责,相关考核及考评合格,服务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3年,采取一次招标三年沿用、分三个年度分别签订合同的方式实施。本次合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期限一年。 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采购需求列明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所作的响应及承诺。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耿卫芹,陈建军,瞿琳瑾,姚佳立,刘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
中标人推荐理由:
包1:上海硕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响应需求较好,人员配置较优,人员资质经验较好,证书齐备,服务方案和应急响应相对较全、有一定的针对性,措施和承诺较全。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为:89.12。
包2:上海公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响应需求较好,人员配置较优,综合实力较强,承诺和措施较全,服务方案和应急响应较完整、齐备,针对性较强。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为:88.27。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地 址:丁香路611号
联系方式:021-685466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上海市大连路515号
联系方式:021-3596804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俊宇
电 话:021-35968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