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某项目选取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单位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邮件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5月07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C260P0DL
项目名称:某项目选取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单位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15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0.15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某项目施工招标阶段造价咨询、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竣工结算阶段造价咨询。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
(1)施工招标阶段造价咨询: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量计算、定额组价、材料单价询价、对量对价、出具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及编制报告(附工程量计算过程、材料询价过程);预算控制价建议;清标;与招标人沟通提请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优化,施工方案的经济评价;施工招标文件中有关结算条款的拟定或建议。
(2)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的编制,配合采购人的工程计量(含实施过程中与造价管理有关的现场收方)和合同价款审核,材料、设备询价与核价,工程变更的经济分析,工程变更、工程索赔和工程签证审核,专业分包造价控制(若有),工程造价动态管理,提供工程索赔和反索赔咨询。
(3)竣工结算阶段造价咨询: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所有施工合同的进度款及竣工结算审核并出具竣工结算审核报告;对上级单位竣工结算复核的配合,及其他本项目内与工程造价相关的咨询事宜。
(4)造价咨询单位在施工阶段需组建符合项目实施要求的团队,成交供应商的项目负责人须驻场服务,并接受项目单位的监督考核。(具体内容详见 服务需求响应表)
合同履行期限:(1)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时间:自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之日起15日内完成;(2)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自咨询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结算完成,并配合结算复核,移交全部资料至采购人为止。供应商承诺,不以工程延期为由,向采购人提出合同价款以外的咨询报酬。(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23日 至 2026年04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件方式
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在上述期间内,将下列报名信息发送至songqiaorou@cntcitc.com.cn邮箱,邮箱内容应包含:保密承诺书扫描件、供应商名称、联系人、手机电话号码、所报项目名称、开具发票所需信息(备注发票类型为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附采购文件费用电汇截图(需从供应商公司账户转出,付款时备注项目编号,收款单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账号:0200049619200362296),无需提交其他报名材料。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本,售后不退。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5月07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天津南街46号城开中心T3座2902第三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5月07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天津南街46号城开中心T3座2902第三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保密承诺书
:
我方参加的(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根据有关保密法规制度,知悉应当承担的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保密法规,建立完善并严格落实保密管理制度,不向无关人员透露相关秘密,履行保密义务;
二、磋商文件以及相关技术文件等涉密文件资料专人管理、专盘存储、专室专柜存放,不擅自复制、扩散;
三、不在联接国际互联网计算机中处理或者存储敏感信息;
四、不通过电话、传真、邮政、快递和国际互联网等渠道传递涉密信息,不违规记录、存储、复制本次采购项目相关信息;
五、未经批准,不对合作项目进行摄影、摄像和录音,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或传播本次采购项目的名称、地点、规模、功能用途等涉密信息;
六、未经采购人审查批准,不擅自在互联网、通讯媒体等发表涉及此次采购项目相关内容或资讯,不将承担的涉密项目作为业绩成果宣传;
七、对可能接触秘密的人员,进行背景审查和保密教育并签订保密承诺书;
八、项目结束后,对相关秘密载体进行清理,不作留存;
九、我单位如中标,实施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十、不违反国家的其他保密要求。
如违反上述承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相关处罚。
承诺单位: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签字)
承诺时间: 年 月 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合法注册(港澳台地区除外)、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无境外控股或投资,且相关人员的国籍和婚姻关系符合保密规定;
注: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及无境外控股或投资承诺函。
3.2 信誉要求:
(1)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书面承诺)
(2)未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资质证书或者吊销营业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书面承诺)
(3)在磋商截止日前近1年内未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被解除合同、承接的工程出现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且供应商应当承担责任的行为。上述行为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须提供书面承诺)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没有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或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网站查询的公共信息信用报告)
(5)在磋商截止日前3年内,未有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及该平台关联的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一体化平台上登记的不良行为记录共计三条以上的(含三条,不重复计列,同一项目在不同平台存在不良行为记录视为一条)。(须提供网站查询结果)
供应商须提供上述要求的书面承诺书及相关查询结果,格式自拟,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4 资质要求:具有为本项目提供造价咨询服务的能力,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标 (2021) 26号的相关规定;
3.5 项目负责人要求:为本单位在职员工,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或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土建或安装)(在本单位注册),并承诺将全程解决本项目造价咨询过程中的问题(书面承诺,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需提供磋商截止日前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期限须包含2025年10月至2026年3月(复印件加盖公章);
3.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土建专业负责人:1人。
为供应商本单位在职人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或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土建),同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安装专业负责人:1人
为供应商本单位在职人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或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安装),同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上述(1)(2)人员须提供有效的注册执业证、职称证、身份证、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期限须包含2025年10月至2026年3月。
3.7 承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的承诺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8 纳税及社保: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磋商会议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
3.9 拟承担涉密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或长期居留许可,无违法犯罪记录(书面承诺,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10 保密制度完善,有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负责保密工作;具备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的场所、设施、设备等条件,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的能力(书面承诺,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11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 所提供的所有证件须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参与本次磋商。
3.13 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项目建设规模:维修改造库房;维修改造变电所及发电机房、警消结算综合楼、库房电缆、室外管网等;维修道路及硬化场地;改造库区围墙;新建叉车库及停机坪;配置标准货架及装卸搬运设备;设置反恐怖防范设施,配套升级改造安防及信息管理系统等。
5.工程费用:估算金额 5173.39万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辽宁局二三九处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
联系方式:张先生024-866733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天津南街城开中心T3座2909室
联系方式:宋巧柔、陈柳、史颖、高永博024-62100999-80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巧柔、陈柳、史颖、高永博
电 话: 024-62100999-8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