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楚雄彝族自治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项目名称:楚雄州电子政务外网基础网络租用及短信使用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一是租用630条网络线路用于电子政务外网基础网络服务,范围涉及楚雄州州级部门、各县(市)及乡镇,用于提供服务的设备须满足电子政务外网传输覆盖要求;二是州、县(市)两级党政机关、重点企事业单位采用100M的光纤网络接入电子政务外网,接入交换机布设到楼,几个单位在同一大楼办公或多个单位在集中区域办公且已部署过光纤网络的,通过汇聚设备汇集后,共享光纤线路接入电子政务外网,单位较为集中的区域,共享光纤线路扩容到1000M,各节点网络分别汇集到州、县(市)级电子政务外网中心机房;三是所有乡镇全部采用100M光纤接入电子政务外网,直接汇集到县(市)级电子政务外网中心机房;四是所提供的网络服务必须同时支持IPv4+IPv6部署;五是提供州级部门电子政务协同办公平台通知短信端口,及合同期内的短信通知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143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符合经济效率原则:重新招标意味着前期投入资源的巨大浪费,单一来源采购直接利用现有成果,避免了重复建设和沉没成本。同时,考虑到新建网络的集成成本、人员重新培训成本、系统切换期间的业务中断风险以及未来的维护成本,单一来源采购项目的全生命周期总成本是最经济的。本项目新一轮采购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能最大限度保障项目的一致性与安全,保持服务的连贯性和专业性:能确保后续服务在技术、标准、接口上完全一致,避免系统不兼容带来的风险和额外成本。更换服务商可能导致安全策略、防护规则和应急流程重构,引入不可控的安全风险。综上所述,新一轮“楚雄州电子政务外网基础网络租用及短信使用2026年-2028年”项目需要保障原有数据和本次采购系统数据兼容性、技术一致、功能迭代升级、数据安全与运维服务有保障,最大程度上节约成本,该项目只能由原供应商继续提供服务,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第二条第(一)款第6项:“基于节约财政性资金的原则,对正在使用过程中的原设备或系统进行添购或升级改造,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完成的”规定。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
地址:楚雄市阳光大道349号
三、公示期限
2026-04-20至2026-04-24
四、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楚雄彝族自治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地址:楚雄市阳光大道283号
联系电话:0878-3389314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赵竟棋
联系地址:楚雄市鹿城北路25号
联系电话:0878-3122365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云南楚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楚雄市福龙苑B2-16
联系电话:0878-3878889